为进一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较强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团省委、省学联自1998年以来,开展了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定活动。今年,全省高校共有4103名同学通过四川共青团官方微信参加评审,在各高校认真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团省委、省学联审核,决定对符合《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的许德军等2421名同学颁发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其中我院学生宋宇航、唐建军、阳迁、余炳岑、伍嘉乐、伍海龙、贺丽娟共计7名同学荣获此证书。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因参评要求严格、条件较高、学生参与度高、社会认可度高,被视为我省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最高认证。在学业成绩总评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曾获校级三好、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及以上的基准申报条件上, 具体的认证要求包括以下十项:
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校级以上表彰;
获"挑战杯"等全国性科技竞赛鼓励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1篇以上;
文体活动中,获市(州)级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
获国家级英语证书或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取得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并毕业,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
取得会计、秘书、程序员、运动员等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和计算机),
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级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以上职务,
在其它方面(不含一至九项)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以上奖励
要求申报人至少要达到其中四项及以上。
自认证制度试点实施以来,得到了全省各高校的积极响应。多年来,"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对于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综合型人才,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