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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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职团(2018)2号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校团委  2018-04-04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的

    通 知

    各团总支: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大学生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校各级团组织和个人的先进性、积极性,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更大贡献。经团委研究决定,在2018年“五四”期间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社团先进个人、明星社团、共青团先进工作者、红旗团总支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团学工作、志愿服务、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和文艺、体育及其他专业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模范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4.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作风正派。

    5.入团时间满一年以上,团员民主评议达合格以上。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平均成绩达75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无重修,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秀。

    7.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勇于创新、多干实事,深入同学、讲究实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品德高尚、克己奉公、诚实谦虚、公道正派,密切联系青年团员,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3.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

    4.担任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任职一年以上(含一年),民主评议在合格以上。

    5.作风正派、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认真负责,所在团支部团日活动总评良好。

    6.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内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无重修,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秀。

    7.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社会公德。

    3.热爱本职工作,有助人为乐的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任职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团内民主评议在合格以上。

    4.学习成绩优良,学年内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无重修,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秀。

    5.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四)先进团支部

    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向上,勇于进取。

    2.团支部组织健全,支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团日活动正常,团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引导同学为振兴中华勤奋学习,学习风气较好。

    4.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团支部70%以上团员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能与班委团结协作,做好班级工作,在团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带领支部团员积极参与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类团学活动。同时又能做到及时倾听团员意见,反映团员呼声,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团支部团员评议没有不合格现象,没有团员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7.支委成员团结,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团支部在团费收缴、团员的日常生活管理、团日活动的开展等方面成绩显著,支部无团员欠缴团费,团日活动总评良好(有差评的团支部一票否决);

    8.16级各支部参与评选。

    (五)社团先进个人

    1.对所在的部门(协会)有集体感,按时完成工作,能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2.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为社团建设出谋划策。

    3.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无重修,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团内民主评议在合格以上。

    4.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六)明星社团

    1.社团的章程、制度及组织机构健全。

    2.在校内外有广泛影响,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3.有鲜明时代特色,健康的成才导向,能够引导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4.上一学年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和社团风采节中表现突出的社团。

    5.参评社团只要符合本评选条件,均可申报。

    (七)共青团先进工作者(教师)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系部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八)红旗团总支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团籍注册、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情统计等基础团委工作规范。

    3.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组织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大力开展“引导型、服务型、活力型、创新型”团组织建设。指导团支部工作有思路、举措、有成效。

    4.团总支书记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上级团组织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有成效,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

    6.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建立健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长效机制,主动解决团员青年成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在推优入党、理论学习、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宣传调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方面都有突出表现。

    二、申报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1.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团总支按团员总数的2%推荐。

    2.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团总支按团干总数的4%推荐。

    3.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各系学生分会按照学生会干部总数的4%推荐。

    4.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总支按17级支部总数的的20%推荐。

    5.社团先进个人:在全校社团负责人内评选10人。

    6.明星社团:在全校社团内评选6个集体。

    7.共青团先进工作者(教师):从全校专、兼职共青团干部中评选1-2名;

    8.红旗团总支:在全院范围内评选1-2个。

    申报工作结束后,团委将审核申报材料及条件,择优确定表彰人员和单位。因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表内容填写不规范、个人事迹撰写不认真、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等对评审造成影响的,将不再安排材料补报,直接取消评选名额。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优秀共青团员:申报人填写《“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的成绩单,通过民主评议推选,经团总支初评后,将申报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评定。

    2.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人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表》(附件3),并附上个人的成绩单,通过民主评议推选,经团总支初评后,将申报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评定。

    3.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人填写《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附件4),并附上个人的成绩单,通过民主评议推选,经学生分会初评后,将申报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评定。

    4.先进团支部:申报集体填写《“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并撰写2000字以上的书面申报材料,经团总支初评后,将申报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评定。

    5.社团先进个人:申报人填写《“社团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6),并附上个人的成绩单,经团总支推荐后报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初评,由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初评后将申报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评定。

    6.明星社团:申报社团填写《“明星社团”》(附件7),并撰写2000字以上的书面申报材料,经团总支推荐后报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初评,由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初评后将申报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评定。

    7.共青团先进工作者(教师):申报人填写《共青团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8),并撰写2000字以上的书面申报材料,经党总支推荐后将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评定。

    8.红旗团总支:申报集体填写《“五四红旗团总支”

    申报表》(附件9),并撰写2000字以上的书面申报材料,经党总支推荐后将申报材料及名单报校团委初审,初审通过后准备5—8分钟PPT进行现场汇报、答辩。

    9.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及社团联合会初评完成后,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及《“五四”评优汇总表》(附件10)纸质版加盖公章,于4月19—20日期间交团委办公室,同时将《“五四”评优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484236@qq.com。

    五、表彰奖励

    1.团委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复审后,将产生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先进团支部、社团先进个人、明星社团、共青团先进工作者、红旗团总支名单进行全院公示三天后确定评选结果。

    2.对评选出优秀个人和集体,校团委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于“五四”前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3.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推优入党”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和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在评选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团员青年及辅导员意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2.材料要详实,具有说服力。

    3.所有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共青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