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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资料

    学生会组织情况改革自评表

      2021-11-27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改革自评表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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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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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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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有 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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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有 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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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有 5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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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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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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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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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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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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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日期为:20211118-19

     

    12.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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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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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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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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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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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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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二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二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财经商贸学院学生会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会

    电子与信息学院学生会

    旅游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绵职学生会” 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由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同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党委和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依照法律规范和组织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根本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和志愿服务活动, 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为同学成长进步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学生的团结,加强全校同学和学生组织的联系,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 促进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振兴。

    (五)发展同国内外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并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彼此理解和进步。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绵阳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备本校在籍学生和留学生、交换生身份,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三)参与本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办一次,应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时,方可召开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经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提议,并取得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条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绵职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本会章程;

     

    (三)选举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四)讨论、决定应由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如学生代表大会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委员会的任期相应改变。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任期内根据情况举行一至三次全体会议,在应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时,方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当应到代表不能出席会议时,投票不计票数)。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绵职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任命、罢免绵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审议和批准绵职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绵职学生会主席团是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绵职学生会代表大会和绵职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绵职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绵职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绵职学生会秘书长、副秘长。

    (四)审议和批准绵职学生会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任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  绵职学生会秘书处是绵职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 构,向绵职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由团委专职团干担任。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绵职学生会主席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绵职学生会日常工作。

     

    (三)管理绵职学生会的经费和财产。

     

    (四)受主席团委托,对外代表绵职学生会。

     

    第四章 学生分会


    第十四条  各学生分会是校学生会服务该学院同学的分支组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帮助下, 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各学生分会的基本任务:

     

    (一)按照校学生会的部署安排,具体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 题。

    (四)规范学生干部任用管理、强化学生干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第十六条 各学生分会每学期向二级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进行一至两次述职报告。

    第十七条 各学院学生分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按校学生会要求设立相应职能部门。


    第十八条 各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的选拔任用事宜由校学生会具体负责,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提名、校学生会主席团表决、校团委备案并发文任命。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考察、任用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学院团总支有推举权。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所有。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胡会玲

    共青团员

    材料与建造学院

    2019

    2

    邬涛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19

    3

    干秋

    共青团员

    财经商贸学院

    2020

    4

    邓雅芝

    共青团员

    财经商贸学院

    2020

    5

    龙再杭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

    6

    袁佳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

    7

    李柯乐燚

    共青团员

    南校区

    2020

    8

    邓思旭

    共青团员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0

    9

    常思汉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

    10

    张洪涛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0

    11

    李心蕊

    共青团员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0

    12

    陈龙超

    共青团员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20

    13

    杨雨凡

    共青团员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0

    14

    韦元敏

    共青团员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0

    15

    周子沫

    共青团员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0

    16

    周月

    共青团员

    材料与建造学院

    2020

    17

    荣艺钦

    共青团员

    材料与建造学院

    2021

    18

    眭缘圆

    共青团员

    材料与建造学院

    2021

    19

    刘宽林

    共青团员

    材料与建造学院

    2021

    20

    王彬

    共青团员

    智能制造学院

    2021

    21

    伍相阳

    共青团员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21

    22

    但蘅苇

    共青团员

    材料与建造学院

    2021

    23

    夏斌

    共青团员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21

    24

    曹欣

    共青团员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1

    25

    朱雯雪

    共青团员

    旅游与管理学院

    2021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学代会筹委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二、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经校党、市学联批准,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9名,委员候选人11名。

    四、选举时,实到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大会统一按候选人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印制选票。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中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八、大会设两个票箱。投票前,由总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并展示。投票时各代表按工作人员指引线路,依次到指定的票箱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总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主席团。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进行计票。计票结束,经核实无误后,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在计票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由总监票人按得票数为序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获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二、选举中遇到本办法未规定的问题,授权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各代表团代表讨论,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已于20211119日,在绵阳职业学院智慧教室召开。参加此次大会学生代表共143人,大会的主要议程如下:

    ()听取和审议绵阳职业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绵阳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审议通过《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稿)》;

    ()选举产生绵阳职业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

    ()选举产生绵阳职业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大会合照

    (此处插入第五次学代会召开新闻链接)

     

     

     

     

     

     

     

     

     

     

     

     

     

     

     

     

    学生代表大会产生办法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处分,不良记录;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的产生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

    1.推荐提名。二级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所辖团组织从团支部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并与党总支及团总支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人选。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应在召开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规定日期上交《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含20差额数)花名册》和公示证明材料。

    3.选举代表。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初审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二级学院学代会,酝酿确定代表正式选举现场需有二级学院大会主席团及校学代会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在场。

    4.正式上报。各二级学院选举出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后,将《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出席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构成情况统计报表》报送校团委纸质档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全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团委副书记

    李林壕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